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安全知识学习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28 访问次数: 17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安全知识学习竞赛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5〕16号)和省高校保卫学研究委员会(苏高保字〔2025〕30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校2025级本科生中开展大学生安全知识学习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2025级本科生(不含专转本、3+2、4+0、第二学士)
二、竞赛内容
以《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题库》为主要参考资料,该题库已录入“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系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心理健康以及公共安全等大学生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
三、竞赛安排
竞赛分校内选拔赛、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校内选拔赛:各学院自即日起至11月7日组织全体2025级本科生登陆“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系统”(提供移动端和PC端两种考试模式,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账号:本人学号,默认登录密码:123456),完成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根据“正式考试”成绩及用时给予校内选拔赛奖励。
请在竞赛系统内通过顺序练习、随机练习、模拟考试(次数不限)自主学习后,进行正式考试(最多10次),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以最高分计入成绩,无补考。
(二)初赛:2025年11月17日选出3人(2男1女或1男2女)组成校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安排的锡常片区初赛。
(三)复赛、决赛:初赛如获得名次,将代表片区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安排的复赛,以此类推。
四、竞赛奖励
(一)校内选拔赛奖励规则
评奖办法:按照正式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人共有10次考试机会,取10次成绩最高为个人最终成绩,并将最终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相同,按照用时由短到长排序,取排序靠前的学生对应等次给与奖励。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200名(具体人数会根据成绩略有浮动),学校安全保卫处颁发荣誉证书。
(二)初赛、复赛、决赛奖励由省教育厅颁发。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重视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全校2025级本科生参加安全知识学习竞赛,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学习和比赛条件。
(二)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此次竞赛活动的机会,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丰富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联系人:安全保卫处 李老师,电话:0519-863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