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5 访问次数: 41
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附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秋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5〕6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化解各类校园安全风险,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秋季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各单位按照《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见附件1)逐类逐项开展检查。
二、时间安排
1.11月5日至11月12日为各单位自查及整改阶段。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如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请按照隐患类型与对应的职能部门联系解决。
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安委会组长单位按照条线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安委会成员单位立足各条线的工作职责,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在全校范围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详细梳理和填写《常州大学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清单》(见附件2),并将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于11月14日前报送到安全保卫处,联系人:范老师,邮箱bwc@cczu.edu.cn。
2.11月21日至12月10日为现场检查阶段,省教育厅派出检查组对我校进行安全检查,请相关单位做好台账和实地检查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场所、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排查整改。通过检查切实摸清安全隐患底数,落实整改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常州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