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五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普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15    访问次数: 27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五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6〕10号)和省高校保卫学研究委员会(苏高保字〔2026〕2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校2026级本科生中开展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普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2026级本科生(不含专转本、3+2、4+0、第二学士)

二、竞赛内容

以《江苏省第十五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题库》为主要参考资料,该题库已录入“江苏省第十五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系统,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安全、财物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禁毒防艾、心理健康等大学生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

三、竞赛安排

竞赛分院选拔赛、校选拔赛、锡常初赛、复赛、决赛五个阶段。

(一)院选拔赛:各学院自即日起至10月30日组织全体2026级本科生登陆“江苏省第十五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系统”,两种学习考试模式(二选一即可):

1.手机移动端:扫二维码,见下图

 


2.电脑PC端:https://mars.mycourse.cn

3.账号和密码:账号为学号,密码为123456(自行修改密码)

4.注意事项:建议在竞赛系统内通过顺序练习、随机练习、模拟考试(次数不限)自主学习后,进行正式考试(最多10次),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以最高分计入成绩,无补考。完成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根据“正式考试”成绩及用时,择优进入校选拔赛。

(二)校选拔赛:进入校选拔赛的学生采用线下机考形式,每人共有3次考试机会,取3次成绩中最高一次作为个人最终成绩(重新计分,不再沿用学院选拔成绩),并将最终成绩排序;成绩相同,按用时由短到长排序,取排序靠前的学生及性别比例组成校队,其余学生进入评奖。

增设成绩复核环节,经复核确认作弊或成绩异常者,取消该生评奖资格并通报学院。

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安全保卫处书面申诉,由评奖工作组复核裁定。

(三)锡常初赛:2026年11月6日前选出3人(2男1女或1男2女)组成校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安排的锡常片区初赛。

(四)复赛、决赛:初赛成绩达到省教育厅规定的晋级名次者,将代表片区参加复赛,复赛晋级者再参加决赛。

四、竞赛奖励

学校选拔赛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200名(具体人数会根据成绩略有浮动),安全保卫处颁发荣誉证书。

省初赛、复赛、决赛奖励由省教育厅颁发。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重视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全校2026级本科生参加省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学习和比赛条件。

(二)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此次竞赛活动的机会,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丰富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联系人:安全保卫处李老师,联系电话0519-86334576、0519-86330110,竞赛答疑QQ群:972545399。

江苏省第十五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系统操作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