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6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近期多地发生多起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根据苏教安函〔2024〕5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教安函〔2024〕7 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2月24日省教育厅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排查责任,逐一对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着手整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

二、全面自查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责任范围内区域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隐患,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记录在案,并及时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形成书面材料汇报学校。

三、整治范围

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经营单位、体育场馆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及校内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工作管理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及其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逐级按岗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知晓消防安全职责,对本单位主要风险区域的相关火灾风险掌握不清;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责任人不清楚相应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3.消防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记录不及时、不齐全,火灾隐患整改未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4.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未落实双人持证值班要求;进行电气安装、维护的电工未取得相应资质。

(二)火灾风险源管控不严格

1.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 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校内建筑采用彩钢板尤其是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2.电气线路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存在过热、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防雷击保护装置。

3.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 工具违规在室内、楼梯间、公共走道、门厅等部位停放和充电,违规将蓄电池带至室内充电。

4.对携带火种及违规吸烟等行为的检查和监管不力;违规 设置明火设施,违规使用、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 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等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缺失、损坏。

4.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师生、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共用区域未明确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四)重点场所及部位管理不力

1.学生宿舍私自接拉电线、使用电炉、电取暖、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每间宿舍未设置一旦超负荷使用就能自动断电的用电过载保护装置;违规采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违规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器具;宿舍值班室未配置灭火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对讲机等消防器材;未按要求至少每两小时组织开展一次夜间防火巡查。

2.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重要危险源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安全信息牌内容不全面;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未按要求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应急喷淋进水阀未设为常开状态;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未正常工作。

3.计算机房未设置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和生活用电加热器等明显标志;存放腐蚀性物品、易燃易爆品和其他引起安全隐患的物品;未严格控制维修机器使用的酒精丙酮等易燃溶剂;存在使用易燃易爆品擦拭、清洗带电设备等行为。

4.图书馆未设置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内以及防火标志;管理人员下班,未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灯开关及电器设备。

5.食堂厨房未与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燃气管道 连接软管、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存在破损、泄漏和老化现象;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切断阀;违规使用“环保油”等醇基燃料;炉具未定期检测和保养;液化石油气钢瓶未定期检测,存在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 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违规情况。

6.校园建筑工地。工人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限流保护装置,没有设置专用的电动车停放区域,没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易燃易爆等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未分类妥善存放,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工人集中住宿区有没有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铁栅栏。

五、联合检查

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在建工地等消防重点部位实地检查。

六、时间安排

226-3月1日,各单位自查自纠;3月4-8日,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七、材料上报

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表》(附件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表》(附件2),并于3月4日前将相关检查材料的纸质版(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交至5号辅楼304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安全保卫处邮箱 bwc@cczu.edu.cn。(联系人:焦老师,联系电话:86330110)。

安全保卫处

2024226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表.docx

消防安全重点检查表.docx